關于學院團委與
學生工作部實行合署辦公的通知
各系(部)、處(室):
因工作需要,經(jīng)學院黨委2013年第21次會議研究決定,學院團委與學生工作部實行合署辦公,學院團委書記兼任學生工作部副部長。
特此通知。
中共四川財經(jīng)職業(yè)學院委員會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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