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處(室)領導干部:
接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組織干部處《關于認真學習貫徹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jiān)督制度的通知》,按照通知精神,學院黨委要求全體領導干部(中層及以上)認真開展學習。
2010年3月,中央辦公廳印發(fā)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中辦發(fā)〔2010〕9號)。與《責任追究辦法》配套銜接,中央組織部印發(fā)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10〕8號)。建立和實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jiān)督制度,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監(jiān)督機制,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措施。
現將“四項監(jiān)督制度”轉發(fā),請認真學習,嚴格執(zhí)行。在學習的基礎上,按照附后的題目進行自我測試。組織人事處將采取適當方式對學習掌握“四項監(jiān)督制度”情況進行抽查測試。
如您發(fā)現違反干部選拔任用規(guī)定選人用人問題,請及時舉報,并提供便于查核的具體線索。提倡實名舉報,組織人事處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格做好保密工作。
中辦印發(fā)黨政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辦法.doc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doc
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doc
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doc
自我測試題僅供參考答案.doc
組織人事處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